#政策宣導 #出境遷出登記 出國久了,戶籍會被「遷出」嗎? 出境滿2年以上未返國,記得辦理『遷出登記』 依《戶籍法》第16條第3項規定,國人出境2年以上,應辦理戶籍遷出登記。 以下2種情形,可以辦理遷出登記: 出境 2 年以上 ➜ 應辦理遷出登記 出境未滿 2 年 ➜ 可依實際出境情形辦理遷出登記 得使用以下2種方式辦理: 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(免出門最方便) 臨櫃辦理:本人或戶長攜帶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戶籍被遷出怎麼辦? 持證明文件入境 :「中華民國護照」或「入國證明文件」入境。 持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房屋證明文件 辦理遷入登記:向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『遷入登記』,即可恢復在臺戶籍。